一、成立「24小時臨時托育中心」。
二、成立「財團法人」─聘請行政機關、民意機構首長
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董事,取信社會大眾。
三、成立「示範級養護所」,進行覓地、義賣、義演等
各項工作,設立專款專戶,接受社會愛心捐獻,以
服務更多居住於桃園市的智能障礙者及其家庭。